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郑芬)为深入贯彻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的重要精神,全面落实最高检和省、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,加强对社区矫正活动的动态监督,促进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,辰溪县人民检察院启动首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。

11月22日上午,县检察院首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动员大会在县司法局召开。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简友武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刘成、县司法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刘明红、巡回检察组成员、县司法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,会议还邀请了郑思洋、李永春、瞿绍喜3位人民监督员参加,会议由巡回检察组组长易朝阳主持。动员会上,副组长张昌文宣读《辰溪县人民检察院对辰溪县社区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方案》。
刘成作动员讲话,他首先对人民监督员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表示感谢,并就开展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,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在思想上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重大意义;二是坚持问题导向,不走形式,不走过场,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,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质效;三是严明检察纪律,求真务实,确保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顺利进行。
刘明红作表态发言,县司法局将全力配合检察机关作好巡回检察工作,通过传导检察监督压力,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,有效推动此项工作依法、全面、高效开展。
简友武对县检察院开展巡回检察提出了四点要求:一要提高思想认识。二要把握重点任务。三是加强协调配合。四要严明履职纪律。
会后,巡回检察组兵分3路,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巡回检察工作中,通过实地查看、调阅档案和工作资料、查看湖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、发放调查问卷、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,确保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落地见效。
据悉,巡回检察组集中利用5天时间,将赴23个乡镇,根据工作方案,对辰溪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巡回检察,并适时邀请部分人员监督员参与。
一审:李林俊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责编:李林俊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